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要求,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2017北京限行限行时间、区域、尾号一览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4月11日至2017年4月9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4月11日至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7月11日至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10月10日至2017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4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附:12月北京单双号限行规则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12月16日20时至12月21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
12月16日20时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尾号4、9;20时至24时,双号行驶,单号禁行。
17日0时至21日24时,按照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零点至3时不限行,限行时间为3时至24时。据了解,此次限行措施为全市范围内。
(一)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措施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
(三)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四)每天3时至24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但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交管部门将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交通技术检测设备将每4小时记录一次。
需特别提醒的是:12月16日20时之前车牌尾号“4和9”限行,20时至24时双号出行、单号限行。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计划,按规定停驶。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交管部门已做好非现场执法监控设备系统调试准备工作,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将全市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信息全部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之中。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启动后,将依法对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车辆进行记录、处罚。
同时,市交管部门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备案、监管。对违规上路的公车信息汇总上报至市政府,由市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交管部门将启动高等级上勤方案,各支、大队加大路面管控执法力度,采取日常管理与夜间整治、固定卡控与流动巡控等工作措施,持续开展路面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加大对货车等禁限车种的拦截查处力度;围绕环路、联络线、国市道、郊区公路等重点道路,施工工地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全市主要路口、大街,构建全市查控网络,强化对渣土运输车等重型车的路检路查;依托高速公路主线站、服务区,加强车辆检查,并加大高速公路、郊区道路巡控力度,对外埠禁限车辆坚决劝返,对驶入禁限区域的依法处罚;各支、大队全面加大对国Ⅰ国Ⅱ轻型汽油车、货车等禁限车种的拦截查处力度。
北京交警APP及各办证处暂停为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办理进京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