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三个特定时期时就是所谓的“三期女职工”。怀孕期、产期我国法律并无规定,只能根据医学、日常知识进行判断,哺乳期在劳动法63条有表述:一般理解为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期间。那么襄樊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小编整理了襄樊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湖北产假天数:
① 正常分娩产假为128天(根据湖北省现行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② 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43天(国家规定98天产假+湖北省增加的30天产假+15天难产假);
③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④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⑤ 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⑥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⑦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
男职工护理假天数: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产假规定
2016年1月1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其中对于产假做出最新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5天。
产假天数
目前:襄阳产检=国家规定基本假期98天+产假30天
襄阳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
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怀孕和产假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法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那么2019年襄樊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襄樊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2019年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规定按照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查看更多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