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那么2020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呢,深圳最新最低工资调整的政策有哪些,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最低工资的相关知识给大家参考。
1、我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增长3.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增长4.1%。新标准于8月1日起实施。
2、据悉,这是参考人均GDP、物价指数(CPI)、平均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率等指标,考虑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其他城市最低工资调整情况等因素,通过测算和调研,广泛听取企业、劳动者代表以及省市两级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充分讨论研究的。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继续坚持稳妥审慎的原则,放缓调整幅度,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3、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确规定。因此,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个人承担社保费的问题时,还要结合地方法规来确定。
一类地区
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
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二类地区:1720元/月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1550元/月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四类地区:1410元/月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