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省政府批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通告如下:
兴城市、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执行工资最低标准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15元,其它县区(包括建昌)执行月最低标准13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13.2元。
2024年葫芦岛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葫芦岛调整最低工资最新政策规定
2024葫芦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葫芦岛市最低工资规定多少钱
葫芦岛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葫芦岛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葫芦岛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最新】
葫芦岛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葫芦岛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葫芦岛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葫芦岛上调最低工资方案最新消息
葫芦岛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葫芦岛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方案
葫芦岛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定义及最低工资调整到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