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2021年佛山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佛山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2020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5月起全省平均提高19%。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广东省上次调整标准的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以下四类标准。
调整后,我省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设置了2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
第一类:广州市
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3月1日起,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上涨222元,变成2030元,为全省最高。“小时工”的最低时薪,也将增至18.5元。
其次是广州市,由1550元/月提高至1895元,增幅22.26%;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月提高至1650元/月,增幅近20%,标准居全省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