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新政策关于贷款年限与额度计算说明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新政
(一)、补充完善借款人应按照规定连续汇缴6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规定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以下两种情况,视为连续汇缴:
1.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2.借款人因调转单位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漏缴,但已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缴。
(二)、上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的上限
购买新建住房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二手房的,一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两人为80万元。
(三)、调整组合贷款的有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可贷额度无法满足借款人需求时,借款人可以选择组合贷款方式,即向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继续申请商业贷款,申请商业贷款时,应按照受委托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补充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以及延长贷款年龄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建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考虑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是否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但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五)、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范围
已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及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根据以下要求计算(取最低值为公积金贷款额度):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40%×贷款年限(月工资收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率)
2、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80%;
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5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3、二手房的总价款取交易与评估价格的最低值。
4、还款能力系数暂定为0.4。
5、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之间仅限夫妻,未婚子女可以考虑选择父母中一方作为共同还款人。
6、申请第二次贷款时,须将前一次的贷款全部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