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包头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
4.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详细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建设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自《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
(五)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的证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不低于所需费用50%的自有资金的证明;
(六)同意按照“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公共材料 :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身份证各1份借款人6份、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
2.户口簿各1份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包括各人的户口首页
3.婚姻关系证明1份3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2份
5.《评估报告书》3份 由评估部门现场勘查后出具
6.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各1份近3个月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工资表需加盖单位财务章;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如为个体公司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3个月税票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根据不同贷款情况,需相应提交以下材料: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3份1份用A4纸复印
2.20%以上首付款收据或发票1份2份用A4纸复印,原件由担保公司收押
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或房屋权属登记证件收据1份 由产权部门出具
办证一年内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发票1份2份用A4纸复印
二手房交易房屋:
1.20%以上首付款收据1份1份
2.买卖双方与担保公司三方签订房屋交易协议书及评估所出具的二手房抵押贷款评估结果确认表1份
3.卖方《房屋所有权证》1份2份缩印为A4纸
贷款流程
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十五日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审查同意后,贷款人向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下达贷款通知。由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包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80%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50%;
(2)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
(3)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4)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收入之和×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不超过经公证的借款申请人付款额度的80%;
(6)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
(7)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年利率2.75%
5年以上年利率3.25%。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至退休年龄延长5年)
温馨提示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