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备案信息九百余万条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已归集公示全省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922.67万条,公示其他部门行政处罚信息1.79万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110条,协助人民法院公示股权冻结、股权查封信息3.51万条。
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在会上介绍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一个省级子系统,是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这个系统的建设是为适应商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在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基础上,通过不断优化、改造、升级而逐步完善起来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也就是通常我们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全国一张网”。
郭际水说,今年以来,山东省工商部门加快推进公示系统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目前,已开发完成了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双随机”抽查(摇号)、小微企业名录管理、跨部门联合惩戒和信息公示、手机版公示系统和免费信息查询等多项功能建设,实现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有效对接和跨省统一查询,公示系统建设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初步实现了“一网归集、双向服务”的建设目标。
“社会公众登录公示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工商部门产生的工商登记(备案)信息、股权出质、股权质押、行政处罚信息和市场主体自行公示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还可以查询到我省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及联合惩戒等信息,这些信息都已记于企业名下,实现了对市场主体信息的全量和多维度查询。”郭际水欣慰地表示,目前,山东省公示系统已归集公示全省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922.67万条、动产抵押信息2.43万条、股权出质信息1.42万条、抽查检查信息25.76万条、27.94万户企业自主公示企业即时信息80.16万条、工商部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4.55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9.72万条;公示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信息9.38万条、行政处罚信息1.79万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110条,协助人民法院公示股权冻结、股权查封信息3.51万条。
据统计,公示系统上线以来,累计访问量达36亿人次,已累计向社会提供查询5.9亿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