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是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以宣传森林效益,并动员群众参加义务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或植树月,总称植树节。
通过这种活动,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感情,提高人们对森林功用的认识,促进国土绿化,达到爱林护林和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为了动员全民植树而规定的节日。
我国曾于1915年由政府颁令规定清明节为植树节即3月12日。后来到了1928年的4月7日,民国政府颁布了植树令: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几年植树式。”民国政府之所以颁布这道令,是因为孙先生幼年就对“树艺牧畜”十分热爱的缘故。
他在海外留学时,经常利用假期回故乡种植桑树。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仍以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以鼓励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改善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为了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感情,提高人们对森林功用的认识,促进国土绿化,达到爱林护林和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特定每年的3月12日中国的植树节,鼓励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到绿化祖国,改善环境的队伍中来。同学们也要积极投身到植树的活动中,争取每位小朋友每年都能够亲手种一棵树!
中国的植树节,因时代的演变,先后作了三次改定。
孙中山也是我国近代最早极力提倡植树造林的人。他亲自起草的政治文献《上李鸿章书》中提出,中国欲强,必须“急兴农学,讲究树艺”。辛亥革命后,民国4年(1915年),在孙中山的倡议下,由农商部总长周自齐呈准大总统,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指定地点,选择树种,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如期参加,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经当年7月21日批准后,通令全国如期遵照办理。
民国17年(1928年)北伐完成后,4月7日由国民党政府通令全国:“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民国18年(1929年)2月9日农矿部又以部令公布《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16条。而国民政府行政院农矿部长易培基遵照孙中山先生遗训,积极提倡造林,于民国19年(1930年)2月呈准行政院及国民政府,自3月9日至15日一周间为“造林运动宣传周”,于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北方地区以3月初旬,寒气未消,还不适于栽树之故,特规定植树式仍于3月12日举行外,造林宣传运动周延至清明节行之。并由该部公布《各省各特别市各县造林运动宣传周办大纲》7条,以便全国照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79年2月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林业总局局长罗玉川提请审议《森林法(试行草案)》和对“决定以每年3月12日为我国植树节”进行说明后,大会予以通过。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从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作为一项法律开始在全国实施。次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向荣网阅读www.gkmao.com/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