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中小微民营企业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近年来,我县通过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全县中小微民营企业不断成长壮大,个数占到全县民营企业的99%,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利税贡献率占到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60%,成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经济运行趋势较好。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微民营企业549家,平均生存期7.6年,远高于全国标准3.7年。企业数量同比稳中有增、达5%。纳入中小微民营企业信息库的504家,其中规模以上152家。1-9月份,这152家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利税、利润分别达765.3亿元、118.9亿元、98.8亿元,同比增长16.8%、13%、16.7%。二是部分企业研发机构相继建立。全县中小民营企业拥有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家、创新企业2家,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17家、创新企业7家,省级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1处,省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1处。三是园区聚集效应初步显现。精细化工园中小微民营企业达138家,县开发区123家,西郊服务区52家。机械制造、石油化工产业向园区集中,拥有精细化工、石油装备制造两大省级产业集群。
县委、县政府在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有力举措:一是强化政策扶持。抓住国家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机遇期,认真落实近年来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重点推出300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300万元发展专项资金等措施,引导扶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和涉企审批、服务办事、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减免税费、简化手续。二是强化调度指导。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实行每季调度监测经济运行,提报重点培育企业名单,进行动态化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微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台意见办法,将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纳入全县年度考核。三是强化为企服务。通过一站式审批服务、精简审批事项、并联审批等措施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办事,从全县及部门层面,开展“百名干部联百企”、管理提升“百千万”、创新服务“三项行动”等活动,强化部门履职服务意识,提供宣传政策、培训业务、提升管理和登记融资、培育品牌等服务,为企业帮困解忧。
二、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中小微民营企业,已初步形成规模,蓄势发展后劲较足,但仍然存在诸多因素,制约其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一)创业能力不足。一是氛围不浓。尽管就业难、招工难同时并存,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人们自主创业、主动创业意识薄弱;现有企业满足现状、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现象也较普遍,对二次创业热情不高。二是人才缺乏。有创业激情、能够领办企业的优秀人才总量稀缺,鼓励成才的机制不健全。
(二)创新实力不强。现有中小微民营企业,总体上规模小、实力弱,从事的产业结构较单一,大部分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较低;企业研发投入少,研发能力不强,名牌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少,缺乏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要素受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有些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原材料、物流、电力和劳动力价格成本不断上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不断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小微企业用地难规划、难安置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
(四)管理经营粗放。不少企业缺乏长远发展规划,不注重管理团队、营销队伍和技术人才的培养;用人机制落后,家族式管理模式明显,任人唯亲、职工晋升渠道窄、机会少,薪酬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缺乏用工、留人的吸引力。
(五)环境还需优化。我县始终坚持工业强县战略,大力倡导“二次创业”理念,但在引导扶持服务企业发展方面还存在工作措施待完善、落实力度需加强等问题。办事审批效率有待再提高,园区公共设施不够完善,在服务企业职工生产、生活等方面还存有不便。
三、统筹对策力促中小微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围绕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设立、成长、壮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搞好引导、扶持、服务,力促其不断进档升级,打造发展经济、解决就业的坚实承载平台。
(一)完善规划促进发展。在继续实施《“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的同时,要统筹规划鼓励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适时出台全县中小微民营企业专项发展规划,以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县开发区、精细化工园等园区也要科学规划布局,注意为这些企业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要根据产业特点规划小微企业发展园。整体规划设计园内小微企业布局,统筹建设相关共用生产办公设施。借鉴外地经验,引导、培育有能力的投资者兴办多种形式的小微企业“孵化器”,对高科技小规模成长型企业规划建设“加速器”,在项目立项、审批、信贷、供地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使小微企业快速孵化成长。要加大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园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健全完善企业集聚的园区配套功能,尤其是增大公交出行密度、合理布点自动存取款机分布,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或交通直达线路,方便企业职工生产、生活,提高园区承载企业的服务能力。
(二)鼓励创业兴办企业。一是深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快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集创业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于一体的自主创业“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强政府引导,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定期更新产业或行业指导目录,鼓励创业者积极进入,逐步扩大创业领域。二是不断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登记条件、出资限额和出资方式,以及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等限制,在本级权限范围内,放宽限度要到底、到边。三是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完善落实个体转企鼓励优惠政策,落实税费减免优惠,落实试营业制度,完善各项补贴等创业扶持激励措施,多方拓宽融资渠道,放宽小额担保贷款审批。四是健全创业培训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职教中心等作用,切实提高全民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完善落实个体工商户升级转为小微企业的鼓励优惠政策,弘扬树立创业兴企模范典型,努力增加中小微民营企业数量,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三)膨胀规模转型升级。一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促进企业规模升级。借鉴乐清市等外地经验,突出政策扶持、融资服务、企业减负等方面,出台扶持中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政策措施。对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重点选育、优先扶持纳入项目库的企业、成长性良好的企业,逐步形成大、中、小、微梯次推进,接力膨胀壮大的良性格局。二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落实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意见,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扶助,推进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大力开展产学研结合,引导扶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创新投入,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实施企业结构转型,促进产业品牌升级。引导企业向高附加值的科技型企业、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走“专精特新”之路,提高产业、产品层次,建立完善企业创建品牌激励机制,倡树“质量第一”观念,培育品牌名牌。四是打造园区产业集群,促进产业总量升级。开发区重点以大企业为龙头核心,引导带动形成配套协作产业企业集群;精细化工园重点集聚发展精细化工和石油装备两大省级产业集群;西郊服务区重点打造全产业链车企聚集区。要依托现有百余家化工企业发力,重点打造精细化工产业,叫响“中国精细化工之乡”品牌,力争在产业规模和集中度、产品占市场份额及影响力方面,处于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领先地位。
(四)提升管理营造文化。以合理规划企业发展远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建立良性用人机制为目标。一方面,引导企业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发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企业从最迫切地方入手,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逐步扩展到企业长远目标规划,以及业务流程、物流管理、市场规划等方面。随同企业发展,逐步变人治为法治,靠制度来管理企业。成立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在中小微企业间加强学习交流,相互借鉴提高和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要推进企业工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切实开展民主管理。同时,在企业监管方面要有所侧重,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监督约束企业认真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在签订用工合同、劳动保护、执行工资指导线、缴纳“五险”等方面,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实现双赢。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如,结合“双创”活动的开展,在企业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经常性开展职工文体活动,激扬职工展现良好精神风貌;提炼确立企业精神,明确企业核心价值观等。以企业文化建设充实完善激励机制、凝聚机制,促进职工增强团队整体意识,企业增强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做到会用人、善育人、能留人,解决用工和人才问题。
(五)完善政策加大扶持。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办法,督导实施好《“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及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用足用活各级给予的扶持优惠。加大财政等支持力度,落实本级配套措施,中小微企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等资金使用向工业倾斜,逐步再清理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减免税措施,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比照流转税免征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由财政予以奖补。在继续实施政银企对接、考核金融单位信贷投放等措施,推进资金向中小微民营企业流动的同时,一是择优筛选100家小微企业,向市投融资平台推介,实现银企无障碍对接;二是灵活采取助保金、续贷周转金、信贷风险补偿金、科技创业种子基金等方式,对中小微企多元支持;三是推进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建设,降低贷款评估性风险,推进企业诚信经营;四是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增强县中信担保公司实力,发展民营担保公司,鼓励引导资信高的中小微企业成立“垦利担保商会”,由商会出面协调企业资金贷款,为中小微企融资担保提供强力支撑;五是引导规范民间融资、场外市场募资,探索知识产权质押、巾帼创业贷款等新型融资形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推进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借鉴温州经验,推出奖励、补贴、税收返还、减免费用等激励举措,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结合土地增减挂钩,实现土地存量与增量并举,用足用活用好存量土地,重点对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用地给予倾斜。
(六)优化发展环境。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分工或统一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完善提供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担保、会计税务、政策法律等方面宣传和咨询服务,及中小微企业信息发布与共享服务,拓宽企业和创业人员信息渠道。相关部门要加大中小微民营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将政策及细则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经常深入企业一线调研,为企业提供产业指导、行业规划、项目介绍、政策咨询,破解企业当前发展中存在的难题。降低惠企政策申请门槛,采取适当宽松的政策,减少职能部门年检、审批手续,切实减轻企业隐性负担,最大限度降低中小微企经营成本。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作用,对进驻部门审批事项授权率要达到100%,力促限时办结、高效提速。全面深入推行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服务等措施,为企业办事提供最大方便。在农民工户籍、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子女入托就学等方面,给予的待遇确保能享受到上述权益,解决现实问题,为中小微企业用工解决后顾之忧。在落实有关高端人才引进计划的同时,借鉴编制部门征询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的做法,定期征询企业需用各类人才情况,帮助及时招聘、解决企业用人问题。关心爱护企业家和创业人才,优先纳入评先树优奖励,吸纳他们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升企业家和创业人才的素质,促进企业家队伍扩充壮大。要加强典型引导,大力宣传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自主创业、二次创业,树立榜样标杆,营造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帮助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坚定企业快速发展、做强做大的信心、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