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维护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有力武器,规矩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守纪律、讲规矩必须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
一、守纪律讲规矩必须遵循组织程序
“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这既是对每一个党员的政治要求,也是确保全党集中统一的“硬规定”,还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上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
(一)树立程序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意识树立了,行动才果断。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因此,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
(二)严格程序规范
程序规范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明纪律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按程序办事。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党逐步建立起以党章、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议事决策、干部任用、组织管理、党内监督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规范,有力推动了党内生活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这些程序规范既是严肃的纪律要求,也是推动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从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干群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来看,不少是由于程序不规范、工作不透明、办事不公开导致的。有些党员干部程序意识淡薄,遇到问题怕麻烦、图简单,热衷于“短平快”,随意简化程序,故意规避程序,该向上级报告的搞“瞒天过海”,该走组织程序的搞“化整为零”,该让群众知道的搞“暗箱操作”,这是十分有害的,必须坚决克服这样的问题,严格遵守程序规范。
二、守纪律讲规矩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这样的严格要求,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组织的培养是一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依托。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固然有个人奋斗的因素起作用,但是没有组织的关心培养,个人进步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每一名党员干部与组织都是树叶与大树、水滴与江河的关系,树叶只有在大树之上,才能焕发生机,水滴 只有融入江河,才不会蒸发。我们应该抱着一颗感恩组织的心干好工作,不要问组织能给我什么,而要多考虑自己能为组织干些什么,回报组织的培养。
(二)从心灵深处认同组织决定
当前在领导干部队伍中,的确存在着个别领导干部对组织决定不服从,或者不完全服从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面服从。有的领导干部当面说一套,背后做另一套,表里不一。二是部分服从。对己有利的就服从,没利的不用谈,典型的选择性服从。三是暂时服从。迫于当前形势压力,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四是随众服从。因为大家都服从了,如果我不服从,我就变成孤家寡人,所以只好随众了。这几种现象都严重损害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领导干部要树立组织意识,自觉地从内心深处去认同组织的决定,主动地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组织的决定上来。可以说,能否做到这点,是一个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领导干部要时时心中有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
(三)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
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这是党员个人服从组织的最集中体现。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反映,但是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时,一是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招;要抓实,再抓实。二是要有敢于担当的革命精神。当前,我国正值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期和凸显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唯有具有“舍我其谁”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方能涉险扬帆。*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这些重要论述,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并认真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重要组织纪律。
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组织建党和纪律建党。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通过了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党章,其中关于纪律的规定明确指出:“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强调,党员及下级机关对于上级机关决议不同意时,得各该党部过半数党员的同意,得对于上级机关提出抗议,但在抗议时期内,未解决以前仍须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1928年中共六大也重申:“下级党部一定要承认上级党部的决议,严守党纪,迅速且恰当的执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和党的指导机关之决议”“党员对党内某一个问题,只有在相当机关对此问题的决议未通过以前可以举行争论”。
古田会议为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规定赋予了操作性很强的具体规定。1929年12月28?29日,红四军于福建上杭县古田村召开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决议强调上级机关要形成权威,并充分了解下级机关的诉求,以便根据诉求形成决议,“一成决议,便须坚决执行”。
1956年,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党的决议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决议前给予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上下级组织互相沟通、充分交流,保证了决议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决议后下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了上级组织决议的权威。随后历届党代会通过的党章,继续强调这一组织纪律,并对其加以丰富和发展。
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与*保持高度一致所要求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尽的义务和党纪的明确约束。这一纪律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团结统一和政令畅通,从而使决议得以高效的贯彻,提高了中国共产党的执行力和凝聚力。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领导班子方面
1、发扬民主不充分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集体领导的基本程序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班子中,有的成员存在“各管一摊”的错误思想,对其他专业提出的意见,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不能很好的参与到集体领导的工作中来。
二是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个别领导摆位不正,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长官意识”、“家长制”、“管家婆”、“一言堂”,班子成员不沟通,不交流。也不让群众讲话、不听群众意见、不尊重同志,不进行末尾表态。
三是民主程序形式化。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发扬民主,在大事、要事上一人说了算;对重大事项虽然集体讨论,却会前做决定,民主讨论只表决不决策,走过场。有时候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做出决策,在执行时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分工不负责的现象。分工不负责,遇事推诿,显示政绩的事,邀功领奖的事,争相个人负责;排忧解难的事,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
2、正确集中不得力
一是不能正确集中。有的主要领导分析、判断、综合驾驭能力不足,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决断;有的怕影响团结,
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优柔寡断,不敢集
中,不善集中,造成议而不决。
二是集体决定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执行集体决策的事项上,缺乏较真精神,不愿意得罪人。集中决策时,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不反对、不批评、不抵抗,随波逐流,决策后又缺少监督及反馈,有时会出现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应付。
三是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有的重要会议无记录,会后无纪要,使决策的东西无记载,在责任追究时无依据。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缺少政治纪律不够警觉。虽然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社会中、网络中的政治流言蜚语、错误言论,没有积极斗争、积极反抗,甚至有时以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愿得罪人的心态,面对谣言的传播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是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三是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四是监督责任不到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缺乏追踪考评机制。相关制度办法还不够完善,在制度执行上缺乏刚性约束。
五是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照手电筒”现象,只喜欢照别人、越透明越好,不愿照自己、留余地越宽越好。
六是与中央和市委的政治要求有认识偏差。
2、遵守组织纪律情况:
一是缺乏组织观念,自我管理松懈,没有时刻保持积极工作状态,面对问题、难点,经常依靠上级党组织,没有独立负责的解决。
二是开展批评缺乏勇气;
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四是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
五是遵守组织程序不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
六是服从组织决定不坚决,执行效果打折扣;
七是重要事项不请示报告等。
3、遵守廉政纪律、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一是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不到位;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四是不按时参加廉政教育等。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15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2)、“四风”以及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作风不“振奋”。
二是学风不“端正”。
三是工作作风不“务实”。
四是工作作风不“开拓”。
(4)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中未落实、落实不彻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比如
1、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不紧密不深入;
2、急于求成重“显绩”,政绩观有偏差;
3、好人主义标准放松;
4、推动工作方法单一,狠抓工作落实不够;
5、调查研究贴近实际不够;
6、关心关爱干部主动性不够;
7、执行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形成系统检查督办机制。
8、守摊求稳激情衰退等。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事业心不强、缺乏激情;
二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
三是组织、协调、管理、统筹等能力不足,不善调动他人积极性手段;
四是业务不熟不精、解决问题能力弱;
五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六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存在的问题;
七是工作纪律松弛、执行力差;
八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2、攻坚克难方面:
一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缺少攻坚克难的劲头和对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谋划;
二是勇于担当精神不足。存在畏难退缩、怕担风险的心理,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少做、不能做错”的思想;
三是存在求稳为上的观念,怕冒风险,放不开手脚,瞻前顾后,甚至把不出事作为目标;
四是不敢较真碰硬,不愿攻坚克难、勇挑重担,不愿到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去,遇到困难就躲、碰到矛盾就推;
五是不敢担当、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不敢当“主攻手”。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紧不实。
二是世界观改造还不彻底
三是群众路线思想还不牢固。
四是党性修养、作风修养还不扎实。
五是组织纪律执行还不严格。
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管理人员政治素养;
二是进一步认清“四风”的危害性,切实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办实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