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向人民群众展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从八项规定的下发,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从中央巡视组一轮又一轮的专项巡视,到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实践,一系列事件都在传递着中共中央“从严治党”的信号。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在多个场合提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构,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职责,不断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执纪监督问责全过程,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
一、严明纪律,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增强全党纪律性作出新部署新要求。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的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要强化对党章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自觉维护*的权威,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对不遵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人,不论职位高低,一律严肃处理,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纪律问题,做到遵守纪律无特权、执行纪律无例外。
二是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和中纪委颁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及省市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和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党组织或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处理,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二、从严执纪监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专项检查、定向抽查、交叉互查、部门联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形成监督检查新常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风建设绝不能一阵松、一阵紧,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二是严格落实纪律审查要求,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处腐败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部门和乡级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件,增强反腐败高压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从严问责,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既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也是*对各级党委、纪委提出的明确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
一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狠抓工作部署,分析研判形势,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继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创新,深入推进“三转”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好“两个为主”要求。
二是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来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而导致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执纪监督问责全过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通篇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责任担当,通篇体现了“永远在路上”的坚强意志品质,通篇体现了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政治自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感染力,为我们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完全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全党实际,必将有力地指导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努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同志的*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标本兼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快推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暂存件清零工作,摸清各地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全力以赴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当前,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力在向下传导过程中,仍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从近年来福建省纪委收到的信访件看,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占到8成以上,且大多数是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与此同时,一些县乡纪检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力量配备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尤其是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到基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切实加强县乡纪检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解决基层力量不足的问题,确保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督促县乡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严格落实《关于2015-2020年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对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绝不放过,解决好扶贫政策、资金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以滴水穿石的韧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调,风化俗成需要时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仍有一些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而且变换方式、穿上“隐身衣”。现在大酒楼不敢去了,但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并未绝迹,而是从地上转入地下,有的转移到了社区民宅等隐秘场所,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十八届*向全党和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一旦反弹,后果不堪设想。我们一定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注意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招数,释放新信号,把作风建设名片擦得更亮。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决策部署,把同*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执纪审查对象交代的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人,都要一一找来谈话,一个都不放过。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常态化运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推动出台公务接待费用标准等配套制度,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好作风,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充分运用古田会议精神、谷文昌精神等红色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
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以铁面无私的态度,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强调,要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正人必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近年来,有关纪检干部违纪问题的通报令人警醒。这些违纪行为给纪检监察系统抹了黑,损害了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去年,福建省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内部巡察,也发现和查处了一些问题。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监督执纪问责权力,如果不能受到有效监督,同样会被滥用。我们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把关心爱护干部和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家访等,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防止被“围猎”。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健全内控机制,继续开展内部巡察,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干部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问责。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让权力受到严格监督,促进忠诚干净担当,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