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受警醒、知敬畏、守规矩,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要受警醒,加强学习、认清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整风肃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党内监督的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一些新的实践成果还没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成为当务之急。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必须“全面”和“从严”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契机,亲身践行、躬行示范,努力形成全党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政治氛围。
要知敬畏,善用权力、恪守边界。权力本身并无“罪过”,关键是如何使用。善用权力,权力就能成为造福人民的“老黄牛”;滥用权力,权力就可能成为坑害人民的“脱缰马”。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善用权力,就应“心有戒尺”,恪守用权边界。新修订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可以说,《准则》《条例》划定了应该敬畏和恪守的边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于心,确保自己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既保证用权不逾矩、行事不出轨,又能做到有权用正途、为民办实事。
要守规矩,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我们党是有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堪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其中,《准则》不仅对全体党员提出正面倡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而是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的内容,指向性更明确,内涵也更丰富;《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原则,修改比例达到80%以上,有的章节几乎全部修改,在“从严”上下足了功夫。可以说,在新修订的这两项党内法规中,“全面”和“从严”的要求紧密交织、贯穿始终。对广大党员来说,全部被纳入规范对象,意味着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和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廉洁自律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纪律标尺”的刻度越来越精密,意味着管党治党的维度越来越全面;对纪检监察部门和执纪干部来说,这两项法规为今后的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有利于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广大党员干部就要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养成良好的道德操守、职业素养和强烈的底线意识,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无论外界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都能始终把握人生的正确航向,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敬畏制度、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做到心存敬畏守规矩。
敬畏制度,不越红线,不逾规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制度是规矩,规矩不能破、红线不能越。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制度,划“红线”、布“雷区”;一方面坚持制度治党,既要有严的制度,又要有严的执行。必须增强制度执行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敬畏人民,以人民为大,以民生为重。领导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方知一方百姓疾苦,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时时处处慎独、慎微、慎初,认真做事,兢兢业业,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尽心尽力。*同志强调:“衡量一个领导的好与差,就是看他能不能办实事。”能为一方百姓解难题做好事,让百姓生活幸福,就是最大的实事。要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到田间地头、厂矿企业,多与基层群众交朋友,与他们促膝谈心,为群众多尽实心、多干实事、多谋实利,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敬畏法纪,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一方面坚守法律底线,把学法守法作为必修课,彻底抛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思维定式,增强法治观念,做到令行禁止,使依法用权、秉公用权成为自觉行动。一方面坚守纪律底线,通过强化纪律教育,给纪律高压线通电“加压”,让想违规者心惊肉跳、望而却步,让违规者得不偿失、付出代价。自觉维护党的规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养成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的习惯。
从政环境是一个地方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核心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人是环境的产物。”一个好的环境可以引导人积极向上,一个不好的环境则可能让好人腐蚀堕落。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需要领导干部坚定理想、恪守规矩、严守法纪、敢于担当。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营造良好从政环境,把反“四风”进行到底,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信念坚定方可成功。少数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迷失方向;有的为仕途操心太多,为党分忧太少;一些领导者思想境界落后于群众等。这些问题,说到底还是理想信念不坚定。信念是路标,决定人生方向。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骨干,应当赓续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加强学习、打牢根基,补上精神的钙,把迷失的心拉回正轨,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政治定力、坚守正道、弘扬正气。
心有敬畏,行有规矩。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必须恪守规矩。领导干部要坚持规矩面前没有例外,不为面子所扰、压力所阻、人情所动,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规矩不放松,敢破“潜规”“陋规”。光明前进一分,黑暗便后退一分。领导干部循规矩行事,就能在良好从政环境中,快乐地工作、自在地生活,臻于“随心所欲,不逾矩”之境,就必能干成事。
严肃纲纪是领导干部身正的基本要求,也是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根本保证。党的纲纪,是带电的“高压线”,碰不得、绕不过。纲纪姓“铁”,没有价钱可谈,没有私情可讲,没有任何特殊和例外。“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纪律严明,才能出凝聚力、出战斗力,才有清正廉洁的党风。领导干部要“吾日三省吾身”,将党的纲纪刻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严守纪律、令行禁止。唯有如此,才有做事的硬气、做官的正气,才能敢于任事、以正压邪,才能健康发展、成就事业。
一身正气者,必疾恶如仇。有少数领导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挑刺”的为官之道,乐于做“好好先生”,对身边违反纲纪、逾越规矩的人和事,不是立场鲜明地指出和纠正,而是“睁眼闭眼一只眼,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样的干部,表面看似“与人为善”,实则是不讲原则、不辨是非,这种所谓的“一团和气”,必会导致正气不彰、歪风生长。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单位、一个地方风气的带头人,不仅自己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更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但凡职责所在,就要冷得下脸,就得狠得了心,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有贪必肃。
环境形成非一日之功,营造良好从政环境,需要建章立制、固本强基。科学有效的制度本身就是最稳定、最持久、最根本的环境。要把中央要求和实践中摸索出的好做法、新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为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