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过冬帮扶大会发言同志们:
今月日,我局已就做好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下发了通知(成民发[]号),进行了安排,制定了相应措施。下面,我就民政部门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特困户帮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组织领导
去冬季,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保一储备”要求,扎实做好灾区群众安全过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随着灾后恢复重建的推进,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过冬保障能力得以增强。但是,我市目前仍有万受灾群众居住在过渡安置点板房,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户还居住在自建过渡房,就御寒物资,安全过冬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对此,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要务来抓。要结合民政职能,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有效保障措施,把安全活动和特困户帮扶工作的每一项政策规定和措施落实到位,把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做好防御严寒的各项准备,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深入基层,切实做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设施的摸底检查
保障受灾群众安全过冬,要继续省委、省政府按照“四保一储”,即:保过冬住房、保御寒衣被、保冬春口粮、保卫生防疫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要对灾区群众过冬情况逐户做好调查,对灾区群众需求做到心中有数。要结合实际,精细安排,组成乡、村、组人员参加的联合工作组,分片分组到户到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受灾群众安全过冬需求进行排查,逐户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物资需求的详细台帐。同时,要及时掌握需救助受灾群众的新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救助不重不漏。这里特别提出的是,不仅要关注集中安置点困难群众的救助,更要加注重分散自建过渡安置房和高寒山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的问题。对他们住房保暖、御寒棉被、取暖电热毯、电暖手器、口粮等方面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保证不因大雪封山、道路不通、运输不畅的情况使受灾群众受冻、挨饿。二是要做好安全过冬御寒设施的检查。要深入开展御寒设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落实自建过渡安置房、集中安置点水、电、防火、防雪灾、防煤气中毒、防寒保暖等安全措施。对自建过渡房要重点加强检查:屋顶是否覆盖有稻草、秸秆等保温材料;屋面与墙体连接是否密实防风;墙体是否采用筑土墙、砖石砌筑、竹浆板或竹笆片内外抹泥等具有一定防风保暖效果的措施;门、窗安装是否与墙体连接密实;取暖燃料、设施及取暖方式是否落实和安全可靠;配套设施是否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能否抵御暴风、暴雨、暴雪侵袭。对过渡安置点板房要重点检查:水、电、路、排水排污、厨房、淋浴室、厕所等各类生活配套设施和防火、防雷、防汛等安全配套设施使用情况;板房屋顶、墙面、门窗等是否连接密实;取暖方式是否安全,是否在板房内使用煤炉和大功率电器取暖,坚决杜绝火灾发生。
三、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御寒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发放
一是在资金和物资的筹集上,要采取社会捐赠一点、对口援建单位帮助一点、市县要三级负担一点的办法,合力筹集更多的灾区所需物资。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灾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加强同援建单位的联系,争取更多的支持。同时,按中纪委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统一移交民政部门,实行归口管理,统筹使用,保证每一份爱心捐赠不折不扣温暖受灾群众。二是在御寒物资的发放上,要分轻重缓急,先山区后平坝,明确对象,重点保障。要把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伤残和高寒山区需救助的困难群众作为救助的重点,决不能搞平均主义和普惠制,并做好登记造册和张榜公示。对不属于以上重点对象但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由本人提出申请,群众评议后张榜公示无意见的,方可发放御寒物资,并张榜公示。对符合五保、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要按照政策程序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真正把救助政策落实到需要帮助的群众身上,急灾区所急,救灾区所困,确保灾区群众不受冻、不挨饿,生活安定、人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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