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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讲话稿

2023-07-17 13:18:52 文/高考志愿库

同志们:

今年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办上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大指导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第一,加强依法行政规划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到时代发展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建设“三个强省”的大局中来谋划。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斌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组织召开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全面总结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问责四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召开全省各市及省直管县法制办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体措施。

第二,强化依法行政典型示范。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安徽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在认真总结淮南、黄山、淮北、铜陵和XX山等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谋划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意见》,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四级联创”活动。加大评比表彰力度,组织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暨表彰大会,对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及城管执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第三,发挥依法行政考核作用。组织开展了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通过自查、复查、依法行政知识测试、问卷测评、网上测评、评议打分等环节,对设区市政府和省直单位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根据省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调整情况,制定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和机制。考核方案设置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改进了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如建立被考核单位考核档案,动态记录被考核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并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增加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议的方式,进一步发挥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政府立法水平

第一,统筹安排度立法计划。对省直部门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进行整理。起草省政府立法计划草案,提请省政府印发。全年安排地方性法规草案实施类7件,论证类22件;政府规章实施类6件,论证类16件。着力加强有关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切实保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为打造“三个强省”,加快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后,组织召开了省政府立法计划实施工作会议。省直部门分管立法工作的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就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论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了通报和交流。

第二,稳步推进经济社会立法。上半年,共完成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政府规章草案,分别占年度立法计划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类立法的半数以上。其中,1件地方性法规、4件政府规章已正式出台。这些立法,分别对防震减灾、无线电管理、民族工作、律师执业、道路交通、农村饮水安全、车船税等进行规范。立法过程中,更加注重立法质量和实效。坚持从省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通过制度层面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提高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立改废相统一,注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需要,及时修改和废止有关法规和规章。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和《关于废止<安徽省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完成政府规章修改11件,废止3件。

第三,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扩大公众参与,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在立法的起草过程中,全部通过办门户网站公布草案内容,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使社会公众及时掌握立法动态,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也使得立法工作能够接地气,能够真正解决百姓关心的问题、现实存在的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基层政府的意见,认真倾听他们的声音。完善细化立法工作流程。把草案审查工作分为征求意见、省内调研、省外考察、部门协调、专家论证、领导审签等六个环节,细化了每个环节的时限和工作要求。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联系。在立项论证、专家论证、立法预审等各个环节,邀请人大立法领域专家参与论证,认真听取吸纳他们的意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实现了我办和省人大相关工委的顺畅沟通。

三、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

第一,加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力度。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关制度。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代拟稿)》,近期即可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着手对《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继续加强对具体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与省监察厅联合开展度检查活动,对教育、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六个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重点抽查的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地税、安全监管、旅游等六个部门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整改情况。有序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印发《度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计划》,并会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上半年,培训XXXX多人,发放执法资格证XXXX多个,发放执法证件XXXXX余个。

第二,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审核并报经省政府新批准宣城XX区、滁州南谯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对含山、怀宁两个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县的督导。目前,全省16个市、59个县开展了这项工作,覆盖面分别占全省市县总数的100%和95%,处在全国前列。为促进和保障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健康开展,我办在《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草案)》,现已完成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市县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力度。分别在滁州市、潜山县召开了全省设区的市城管执法局长理论与实务现场研讨会和全省县(市、区)城管执法局长理论与实务现场会议,全面分析了我省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统一了全省城管执法工作思路。

第三,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责。依法审查省政府各部门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4件,分别提出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备案登记各市、省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10件,向国务院报送省政府规章5件。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公民提出异议审查申请的4件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审查处理。按季度对规范性文件报审情况进行通报。配合省编办、省政务公开办等有关单位,完成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等14家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清理工作中职权事项合法性方面的审查。

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第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1件,受理176件,已办结126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87件,其余为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决定及因双方和解而终止案件,综合纠错率达31%。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严格遵循办案规则,依法履行职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公正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办案质量,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第二,认真办理行政应诉和涉法事务。上半年受省政府委托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目前已审结3件,均维持了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办理了3件申请人不服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向国务院提起裁决案件的答复事项。办理涉法事务近10件。对行政应诉案件,都及时提出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积极出庭应诉,依法提出应诉意见,树立省政府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对国务院裁决案件,及时提出答复意见,提交证据材料,积极配合案件的听证及实地调研,并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落实国务院裁决决定和有关行政复议意见。

第三,加强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与省国土资源厅共同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全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就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案件办理进行业务指导。编辑出版《行政复议决定书选编》,指导全省行政复议人员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改进我省行政复议文书的制作质量。对办案发现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及时提出改进工作、规范执法、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监督和指导。

五、围绕法制实务,积极开展法制研究和宣传

第一,认真组织政府法制研究工作。针对皖江示范区法制保障、行政执法现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政府立法成本效益等政府法制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4项课题研究。上半年,完成两项课题研究,研究成果通过《法制研究报告》发布。《皖江示范区法制保障研究》为我省推进皖江示范区产业转移在先行先试权的理解与运用、产业承接园区运行、制度建设与立法协调、执法模式与执法协调、利益共享与考核评价等机制构建上提供了决策建议。《安徽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研究》为确定我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程序、补偿争议解决方式提供了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编写的要情专报《我省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及建议》,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李斌省长和倪发科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我办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地方政府立法权研究》一书正式出版,为我省立法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

第二,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建立政府法制新闻宣传奖励制度,健全政府法制新闻宣传统计制度,不断完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制度。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和省内在肥主要媒体共刊发宣传我省政府法制工作新闻稿件110余篇,扩大了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组织召开了度政府法制新闻宣传工作表彰暨座谈会,邀请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安徽日报等17家新闻单位记者参加座谈,对成绩突出的记者进行了表彰。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法制和城管系统法制宣传工作专项评比表彰活动,评比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工作者。加强与基层法制宣传队伍的交流,建立了网上快速交流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及时无障碍传送。及时搜集整理政府法制工作动态。上半年共编发《法制动态》简报5期,为领导决策、处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第三,积极做好书刊编辑发行工作。编辑出版《政府法制建设》3期。推出《立法专递》专栏,重点介绍我办参与起草并出台的法规规章,及时宣传新的法规规章。推出《主任访谈》专栏,系统报道了全省各市法制办度的主要工作成绩、创新实践、典型经验及政府法制工作的整体思路和重点工作谋划,全面展示了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组织编辑出版《安徽省法规规章汇编》(本),并积极做好发行工作。根据全省法制系统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需要,积极做好《依法行政案例评析》、《依法行政小全书》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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