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养狗需要办什么证,需要什么材料的内容,很多人一直在咨询相关问题,为了对饲养犬只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可概括为:养狗要登记,定期种疫苗,不养禁养犬,犬只不遗弃,遛狗牵狗绳,主动避他人,狗便要清理,伤人要担责。高考志愿库梳理了南阳养犬管理条例(养狗新规) 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大家答疑解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那么,南阳市民对此项新规怎么看呢?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养犬新规 市民纷纷点赞支持
“在河边、公园这些公共场合,遛狗不牵绳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但是一些居民在小区里遛狗时,总是不牵狗绳,一些狗看到陌生人就扑过来,挺吓人的。这项法规出台得太及时了,希望能有效制止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市民陈女士说,她的孩子今年两岁多,天气转暖以后,她带着孩子在小区里玩的时候,经常担心孩子被小区的狗吓到。
市民王先生一家很喜欢宠物狗,对于这项养犬新规,王先生非常支持。他说,因为家里养的宠物狗比较多,他的妻子和孩子也经常出门遛狗。“每次,我和家人遛狗时,都是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遛狗牵绳。”王先生坦言,自己家的狗温顺不温顺,自己家人知道,但其他人不知道,难免会害怕。宠物狗有时也会莫名地发脾气,万一伤了别人,后果不堪设想。
“绳子一牵,就不用担心狗跑丢了,也不用担心狗被路人踩到。”王先生笑着说。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与王先生想法一样,许多养狗人士已经认识到遛狗牵绳不仅是方便他人,也是方便自己。
文明养犬 遛狗牵绳者越来越多
为倡导文明养犬,我市早在2019年5月实施的《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就作出规定:饲养犬类宠物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卫生;在公共场所遛狗应牵绳,宠物排泄的粪便,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立即清除。如有违反,将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2020年6月,我市出台《关于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其中规定:饲养犬只应当圈养或者拴养,不得散养。
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牵引,主动避让老人、孕妇、残疾人、儿童及行人、车辆,不得妨害他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违反规定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2021年1月实施的《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对文明养犬作出了要求。此外,我市还持续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及宣传活动。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目前仍然存在遛狗不牵绳的问题,但总体而言,中心城区不文明养犬现象已经明显改善。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后,如果市民带狗狗出门不系犬绳的话,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
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6、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办理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5、犬只照片两张。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颁发证件。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