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地方相继出台了异地高考新政策,以下是高考志愿库小编给大家介绍的2017山西异地高考的最新政策,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2017年山西异地高考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4、考生本人或随父(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晋落户者,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5、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有关事项
(一)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1.伪造或者变造学籍、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2.在不同省(区)重复报名或者通过办理非正常学籍、户籍迁移手续取得报名资格的。
3.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或者未如实填报《随迁子女在山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的。
4.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为考生及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档案等相关材料,使其取得报名考试资格的。
2.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3.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成绩、考试数据、信息等。
4.利用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5.组织、参与“高考移民”活动的。
6.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
相关知识
概念一:“异地高考”是什么
“异地高考”指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现象。
高考移民
部分考生为了达到上大学或者上好大学的目的,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途径,向录取分数线比较低、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流动。
“异地高考”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进一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升学问题,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使更多外来务工子女能够更好地享受父母务工所在地的教育资源,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
概念二:“异地高考”政策的由来
2008年人大代表提议
有人大代表提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问题
2010年12月启动试点
国家教改试点中,解决异地高考首次列入试点,山东、湖南、重庆首批试点。
2012年3月方案冲刺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异地高考方案将在10个月内出台!
2012年7月教育部发文
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2年9月三项准入条件
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异地高考需要在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符合基本条件。
陕西省
2012年
在多次调研、深入论证后,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报经教育部同意后,于当年12月底向社会公布。
2013年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实施细则》,经公示后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和《细则》规定:从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省来陕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报名参加高考。
我省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和非陕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高考。为确保2012年方案和2013年细则的严格准确实施,教育、公安和社保等部门充分考虑我省办理居住证明和缴纳社保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截至高考报名时(11月底前)随迁子女家长居住证明和缴纳社保的具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