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扩容、人口的聚集、商铺的密集,人们的社会活动产生了大量城市噪音,特别是商场、门店用于招揽顾客的音箱、高音喇叭产生的“音响效果”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活质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为此群众经常拨打110报警,甚至投诉到“12345便民服务中心”,民警也为此疲于奔波。
然而由于“治噪”同时也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公安机关查处工作需要环保部门配合测量音量分贝,调查取证过程中对环境要求较高,造成长期只有警告没有处罚,打击力度不够,因此部分商家还玩起了“游击战”,城区噪音扰民问题也就成了老大难问题。
根据《噪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可以打环保热线投诉!环保投诉电话是:12369。
1、管理施工噪声(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夜间施工)。这种噪声属当地行政区的环保局管。可以拨打12369进行投诉。
2、社会噪声(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及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产生噪声扰民活动、鸣炮、鸣笛以及娱乐场所产生的社会噪声等),此类直接拨打110,找公安局。
3、夜市、商业噪声。夜市、户外广告宣传、商业的噪声等扰民行为,这个要找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