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最新电价标准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2、对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对抗灾救灾、单系统合成氨、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以下(不含30万吨)的化肥生产用电及农业生产中的排灌用电,按上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59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各类用电0.8分钱。
5、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未开征的地区不含)、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1分钱(未开征的地区不含);大工业用电0.7分钱,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不得征收。
6、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7、执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用电是指:部队、学校、福利院照明、农村饮水用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