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活动目的: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立足和谐校园的建设,培养教职工的阳光心态,提高教师的幸福指数,营造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让学校真正成为全体教职员工的精神家园。
二、活动主题:强身健体营造温馨团队 心手相牵构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内容:
①乒乓球 ②瞎子敲锣 ③击鼓颠球 ④ 真情传递 ⑤象棋 ⑥桥牌
四、活动时间:12月14日至21日中午。
五、活动地点:阅览室、操场
六、活动要求: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分两个小组进行比赛。
七、奖励办法:
奖励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比赛结束后,奖品由小组派代表在李平处领取。
备注:
1)各项目的得分依次为: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 2)1、2、3、4项活动地点在阅览室,5、6项活动地点在操场。
篇二
一、活动目的:
1、增强全体教工的健身意识,积极参与各项体育活动。
2、愉悦心情,缓解工作压力,增强体质,
二、组织机构
趣味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方 建
副主任:陈理畅 姚增超 钟清云 袁媛 那红 王德深
委 员: 魏红俊 吴乾莉 林师师 林素真 李延平 陈 珏 许克威 陈 岩 尹利平 张 燕 何珠丽 陈 法 张 奕 钱 勇 韩能光 梁东启 余 晶
总策划(兼裁判长):钟清云
成员:王德深 杜鹏君 王君华 陈维国 苏业奇 吴林炎 林启辉。
职责:负责比赛的组织、次序编排等策划工作及裁判组的工作。
总协调:姚增超
成员:钟清云 袁媛 那红 王德深 余 晶
职责:负责开幕式、闭幕式及整个趣味运动会各组的组织协调及报名工作。
比赛裁判组:钟清云 王德深
成员:杜鹏君 王君华 陈维国 苏业奇 吴林炎 林启辉 何干 张群彩。
职责:裁判、工作人员分工和培训,趣味运动会各项比赛裁判工作,负责场地道具器材(皮尺、扩音器、黄色大胶带、矿泉水、大瓶空矿泉水瓶 引导牌、中性笔、沙袋、编织袋、排球5个:羽毛球拍5副:空瓶子100个;排球20个;米袋子30个;兵乓球60个、空杯60个、盘子10个)的保障。
仲裁组:陈理畅
成员:姚增超 钟清云 袁媛 那红 王德深
职责:负责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有争议的仲裁,评选优秀组织奖。
宣传组:袁 媛
成员:吴乾莉 林师师
职责:负责趣味运动会整个过程的摄像、照相、横幅(一大300,二小200现场悬挂)和文字宣传工作,负责提供扩音器2个。
奖品(纪念品)筹备组:那 红
成员:魏红俊 余 晶
职责:负责本次趣味运动会的奖品(奖金)的准备及发放。
二、比赛时间:初定 20xx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三、比赛地点:第一教学楼风雨操场。
四、参赛人员及单位:
1、参赛人员:全校教职工(含外聘教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队。
2、参赛单位:(14个)
经济贸易管理学院 生物工程学院 涉外商务管理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 艺术学院交通与信息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旅游学院 机关第一工会小组 机关第二工会小组 机关第三工会小组 机关第四工会小组 机关第五工会小组 后勤公司
五、竞赛要求:
1、各工会小组不得无故弃权。
2、比赛时运动员必须服从组织人员统一指挥,服从裁判统一裁决,如有异议由负责人提出,最后服从裁判组、仲裁组的统一裁决。各工会小组须认真组织,理解比赛规则,协调处理好运动会期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3、各队集中报名后(尽可能把人落实到每个比赛项目),于2012年5月11日(周五)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工会正式确认参赛项目,否则按不参加处理。
4、裁判工作由通识教育学院体育教研室的教师担任(不参加比赛)。
5、项目与规则(见附表一)
六、奖励办法:
1、各个项目按计时快慢录取名次,不进行预决赛。
2、每个项目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发放奖金,未获名次的参赛队将获得参与纪念奖(每队200元)。
3、大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及参与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