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度全校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学校全体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包括大集体身份人员)。
二、体检项目:一般体检;胸部X光透视;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脾、胰、泌尿系、前列腺);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癌胚抗原;甲胎蛋白;尿常规等。
三、体检费用:由学校按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与医院进行结算。
四、体检医院:本着教职工个人自愿的原则,每个教职工可在铜陵市第一人民医院、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两家医院中,自行选择一家医院作为自己的参检医院。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职工体检医院选择登记工作,并于20xx年3月29日前将教职工体检医院自选登记表(见附件)送到学校新校区卫生所(第三食堂北楼二层),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xxx。
五、具体体检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三天低脂饮食。
七、请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安排好体检期间的教学和部门工作;因有课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教师可在安排的体检日前后自行调整。
八、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单位)职工体检医院选择登记上报并按时参加体检工作。
20xx年3月24日
各所、队、室(中心):
为了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确保全体民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县局决定开展20xx年度民警健康体检活动。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7月25日至8月10日(双休日除妇科外可正常体检)。
二、体检地点:
柘荣县医院。
三、体检人员:
全局在编在职公安民警(含文职、工勤人员)和县局临时驾驶员。新招录未满一年的民警和因患病住院已进行体检人员暂缓参加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体检项目:
根据柘委办[20xxx]27号文的通知:体检项目为心电图、尿常规、胸部正位片、普检、全腹彩超、血生化、血常规。县局增加AFP、CEA(消化系统癌细胞普查)二项目。女民警增加妇科常规检查,35周岁以上女民警再增加乳腺彩超、TCT(宫颈病理)等项目。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从呵护关爱民警,提高队伍战斗力的高度切实落实好民警健康体检这项从优待警工作,指定专人分批次组织本单位人员在体检时间内参加体检。截止9月10日未参加体检者,将取消年度体检资格,并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
2、严禁将体检单交与他人冒名体检,以免影响对全局民警健康状况的评估和公安部规定民警个人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如发现违规者,将退缴体检费用,并取消个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体检应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4、各单位于7月22日前派人到县局政工室领取民警体检单
xxx公安局
20xxx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