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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和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完成20*年度宣传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特向宣传口机关各党支部下达《二0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以胡锦涛同志的*的权威。
2、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1)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2)“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5)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4、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继续实行廉政承诺、廉政谈话提醒、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继续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纠风工作要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重在建设。(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坚决制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的行为;坚决纠正学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以及巧立名目、违反规定办班收费的行为。(2)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继续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3)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4)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增强评议效果。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按照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通过深化改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三、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1、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2、坚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采用案件检查措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慎重使用。对违纪的党员干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
3、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举报网络建设,提高基层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对因决策失误、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拓宽举报渠道,提倡和保护实名举报。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四、真贯彻落实《纲要》,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纲要》。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领会《纲要》基本精神,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系,深刻理解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重要意义,学习《纲要》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和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把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纲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半年进行一次警示教育,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全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3、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为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部门总支(支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责任分解。从主要领导到班子成员,从领导集体到领导干部个人,都要明确任务要求、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到位。二是责任考核。各部门总支(支部)要对所辖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根据部门业务特点确定考核的重点。考核结果要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责任追究。各部门总支(支部)要敢抓敢管,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能完成上级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及本责任书规定内容,特别是出现下列情况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1)本部门、本单位出现重大损失的;(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3)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5)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6)对选拨任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7)违反党的十六大决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违反其他政治纪律的。
六、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
1、领导班子正职对本部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情况要亲自调度,重要信件要亲自批阅,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部门(系统)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反腐败实施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3、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岗位目标管理,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4、领导班子至少每季度研究、分析一次系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第一责任人至少听取一次班子其他成员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治理的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作专题汇报。
5、对单位或系统内发生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对发生的重大责任问题要及时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办理,抓好落实。
中共××区宣传口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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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3月6日由工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分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科室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 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支持局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 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局党组成员及科室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 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分管科室的工作汇报。
3. 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 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分管科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本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各科室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各科室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并报局党组。
(四)局监察室按照局党组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组开展对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对违纪苗头不及时批评纠正,以致屡屡发生违纪问题,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不但对违纪者本人作出严肃处理,而且要对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由局纪检组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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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内容
1、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职责范围内教育、管束党员干部并一起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必须依法依规收取年检费和贴花验照费。严禁擅自立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收费;借机搭车强行收取个私协会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乱摊派、乱罚款及强行征订报刊、杂志。严禁借机接受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宴请和收受企业、个体经营户的财物;严禁以权谋私、搞吃拿卡要报。
3、根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省工商局2015~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为建立健全泗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5~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着力打造“廉洁执法机关”,增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化廉政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重点抓好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4、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重点抓好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责任制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 及时予以追究或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定期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2)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及《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加大监督力度,违者按规定予以追究。
(3)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对重要信件,要亲自过问调处,保证分管范围内不发生越级集体上访。
(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到被服务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6)认真组织好单位每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和述职述廉及勤廉公示工作,按时向局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责任追究
(一)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范围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二、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查看更多
(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查看更多
(一)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范围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二、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查看更多
(1)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促进xxxx工作的健康发展,xxx科室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签定责任书如下: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x法》等法律法规;二、积极参加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三、自觉遵守省人民政府在行政机关推行xxxx等制度,...查看更多
(一)根据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为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的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特制定本责任书。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是以下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严格自律的同时,抓好配偶、子女和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查看更多
副县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XXXX年X月,在XX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被选举为县政府副县长,分管工业、交通、体改、房改、卫生、兵役和残联工作。一年来,本人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和XX纪发[XXXX]XX号文件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依法从政,从严治政;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查看更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一)近几年来,区社会保障局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目标责任为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机...查看更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实施办法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塔河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塔管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本责任书分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风廉...查看更多
以下是高考志愿库特意为大家收集的范文,作为参考!范文一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各分局(站)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进一步扎实推进具有东乡工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根据中央...查看更多
为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组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发改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查看更多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单位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由于教育、管理失职,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3、对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县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局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各执一份,报市局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局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