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2、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3、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4、如果律师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感情,就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舌头。在民主的国度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度里,国王就是法律。
5、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6、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7、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8、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9、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10、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11、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12、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13、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14、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15、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16、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7、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18、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19、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20、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21、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22、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23、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24、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25、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26、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27、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28、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29、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30、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