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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征兵工作副组长、军分区司令员傅秀亭就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2023-07-08 20:08:25 文/高考志愿库

为实现强军目标 输送高素质兵员

傅秀亭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调整征兵时间后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记者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军分区司令员傅秀亭。

问:今年的征集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今年征兵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名阶段,目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8月10日结束;第二阶段为体检政审、审批定兵阶段,时间是8月11日至9月4日;第三阶段为运送新兵阶段,时间是9月5日至30日。

问:今年的征集条件是什么?

答:征集条件主要包括政治、体格、年龄和文化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发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发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比如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文化条件: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问:今年征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今年女兵继续面向全社会征集,实行网上报名(登陆学信网http://zbbm.chsi.com.cn),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5日。8月6日起,经网上初选合格的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己打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同时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市女兵报名站实地应征。

问:应征青年入伍后在部队的待遇如何?

答:以兰州地区最低标准为例,义务兵津贴为650元/月、下士工资为3100元/月,中士工资为3800元/月,上士工资为4500元/月。退役后,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为9000元、下士为22500元、中士为36000元、上士为54000元)和复员费(义务兵为4000元、下士为50000元、中士为95000元、上士转业安置为95000元、自主就业为145000元)。艰苦边远、高原地区还将高于以上标准。

问:部队为入伍青年提供了哪些发展平台?

答:在部队表现突出、符合保送入学条件的,可保送军事院校学习;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两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士兵,在义务兵第二年或者下士第一年可以参加军队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后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在部队表现优秀、业务突出、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义务兵服役期满可以选取为士官;大专毕业士兵,选取为中士第一年,享受中士3档军衔级别工资待遇;本科毕业士兵,选取为中士第二年,享受中士4档军衔级别工资待遇。同时,部队为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岗位人才,选送学兵到专业培训单位参加技能培训,涉及军地通用岗位多,有驾驶员、汽修、卫生员、文书、厨师等,培训结业颁发证书,通过部队岗位实践锻炼,可为退役后自主就业提供条件。

问:退役士兵到地方后主要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退役士兵可以参加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考试总成绩加10分投档,并享受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的教育资助。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录取总成绩中,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5分,士官按照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加分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以上加10分,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政法干警招录时,确定30%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考录总成绩中,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加10分;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10分,士官按照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加分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2分。在录用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确定80%的招录计划,重点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大学生士兵和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退役后可复职复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同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发放生活补助费;入伍前承包的土地,入伍后保留。

另外,地方政府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甘肃省为17156元)的2倍发给一次性兵役优待补助金。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军人生活困难可申请补助(目前,国家对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参战参试人员发放相关补贴(目前,每人每月发放250元的补助)。

问:大学生青年入伍后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大学生青年入伍除享受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择业优惠等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1、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每年6000元进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偿和代偿,本科毕业生最高可获得24000元学费返还。

2、享受考学升学优惠。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西部地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一年内,可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退役后可复学。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在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或者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4、高职高专生可在部队实习。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的学生,完成教学课程外仅仅差实习的,可以提前毕业入伍,在部队去完成实习,同样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优惠政策。

5、学费减免。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最后,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关心和支持征兵工作,希望全市广大适龄青年认清自己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投身火热的军营生活,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青春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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