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市管学校:
现将《合肥市市区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市)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3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合肥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7日
合肥市市区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号),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我市市区2017届初中毕业生和2017年在我市市区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天气等原因不能如期组织考试的,适时调整考试时间。
三、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一)必考项目
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
(二)选考项目
A.50米跑;B.坐位体前屈;C.立定跳远;D.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E.掷实心球;F.跳绳;G.篮球运球;H.足球折线运球。考生须任选其中2项。
考生选考项目确定后不得更改,选考项目确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满分为55分,其中:必考项目25分,选考项目各15分,计入考生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55-50分为A等级,49-44分为B等级,43-33分为C等级,32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实证材料之一。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将结合实际,稳步提高体育考试分值,并进一步完善考试标准。
五、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免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批准免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二)缓考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见附件1。
六、评分标准
见附件2。
七、考试规则
见附件3。
八、组织实施
2017年我市市区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体育考试是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二)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应急准备。体育考试开始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要对学生心肺功能进行检查,并与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要坚决实行免考。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选择的选考项目,必须由家长签字确认。
(三)落实责任。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毕业升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到人。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及规则,遵守各项培训纪律及考试时间安排。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学校、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选考项目,做好家长咨询接待服务工作。要科学有效地安排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范伤害事故。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细化管理。各考点要成立体育毕业升学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设立医疗救护点,配齐医疗急救设备,并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切实加强体育考试考务人员、保卫人员、场地布置人员及考生的安全教育,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不得安排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参与体育考试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