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临江中学、实验中学、陈家中学招收
“宏志生”的通知
各均衡中心、有关学校:
为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开州区临江中学、实验中学、陈家中学招收“宏志班”学生,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
临江中学、实验中学、陈家中学各办2个“宏志班”,每班招生50人,共300人(其招生人数纳入统招计划)。
二、招生对象
具有重庆市开州区籍常住户口,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收条件
招收区域内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报考临江中学、陈家中学的考生中考成绩在全区前1200名以内;报考实验中学的考生中考成绩在全区前1000名以内。
2.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B”等以上。
四、报名办法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书面申请,并填写《2017年开州区临江中学、实验中学、陈家中学招收“宏志生”资格审批表》。
(二)考生和家长签字,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中招办。
五、录取办法
“宏志生”实行单独招生,按考生志愿提前录取。“宏志生”的录取通知书加盖区中招办录取专用章,由招生学校发放。
六、“宏志生”待遇
在校学习期间免学费、课本费、住宿费,给予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
七、保障与考核
区教委将对“宏志生”办班学校给予政策支持,“宏志生”必须单独编班,学校在师资配备、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区教委对初中选送“宏志生”情况和高中“宏志班”办班效果进行专项考核评估。
附件:1.
2017年开州区临江中学、实验中学、陈家中学招收“宏志生”资格审批表
2.
2017年开州区“宏志生”登记表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