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测试项目,集中考试项目又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按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
2.集中测试项目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
考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中长跑测试,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参加第一次中长跑测试后,若考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可以通过学校向区教育局中招办提出第二次中长跑测试申请,由区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安排测试。
(2)选测项目:包括游泳、足球运球、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分值20分。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足球运球选项测试,其他项目由区教育局于2017年3月组织抽签仪式,从中随机抽取3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
再由考生根据前面选择情况从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进行测试。
3.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在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足球运球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1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