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湖北警官学院、北京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涉外警务专业是指公安机关和警察人员依法行使警察职权,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务实施行政和刑事管辖活动的总称,或者说是公安涉外管理的总和。涉外因素包括外国人、外国政府、外国组织、外国机构,也包括在中国领域外发生的涉及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利益的事务,同外交学、国际关系学、国际法学、涉外行政法学、犯罪学、治安管理学、侦查学等学科有着很强的交叉性和渗透性。如今我国公安机关与世界各国警察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在进一步加强,涉外治安管理和涉外刑事管辖进一步国际化,迫切需要国际型的高级执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