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多元化改革,结合我校自主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我校将实施“校长推荐制”,作为我校择优录取方式之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推荐中学基本条件三星级及以上的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中二、被推荐的学生条件1、应届高中毕业生;2、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特长;3、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若特长或技能特别突出者,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要求;4、无不良记录。三、推荐人数获得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每个中学推荐的人数原则上为1-2名。四、实施程序1、实行年度申请制。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向我校提交《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2、确定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报到数及进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和当年推荐名额。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向我校再次提出书面申请。3、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广泛发动宣传,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最终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须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明显位置公示一周,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4、中学须在公示完成后及时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以下材料备案:(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2)报名名单与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4)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5、我校根据中学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学生、推荐理由汇总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五、注意事项1、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2、推荐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录取。3、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我校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所推荐学生考试资格。4、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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