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的福利这对于职场宝妈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但对于生育津贴,很多宝妈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疑问?比如“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么算的?”“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多久可以领取?”小编整理了遵义生育津贴标准每月多少钱(领取流程到账时间)??供职场宝妈参考!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申领生育津贴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降低生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支持三孩政策落实落地,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待遇享受类型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7〕21号)规定政策支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遵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政策正式实施后,按有关要求执行。
(四)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上级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优化医保经办服务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要简化经办手续,只确认参保人险种类型和生育(含计划生育)事实,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不再核查其他资料(如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是否政策内生育等)。
(二)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手工结算。因各种原因未在医疗机构实行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申请产前检查、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申请产前检查、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的,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手工结算。实施医保结算时除按附件中申报项目类型提供对应资料外,不得额外要求提供其他书面材料,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规定执行,最大限度方便参保群众。
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省有新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附件:遵义市基本医疗生育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所需资料清单
2022年6月6日
附件
遵义市基本医疗生育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
申领所需资料清单
一、产前检查费支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 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 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医院门诊产检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发票已注明明细项目的不提供);
4.银行账号: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
5.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申请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的,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二、生育医疗费支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 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 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病历资料;
4.费用清单;
5.银行账号。
6.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申请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注: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 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 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病历资料;
4.费用清单(门诊发票已标注相应费用项目的可不提供);
5.银行账号: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
6.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申请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四、生育津贴支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 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 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
3.银行账户:(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销:个人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2)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报销提供本单位对公账户信息(单位职工报销过的不再提供);
4.生育服务证(电子版),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