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遇到补缴社保的问题,本文高考志愿库小编帮大家整理2022年最新的梅州社保补缴相关知识,包括梅州社保补缴流程,梅州社保补缴材料条件,梅州社保补缴时限及费用等。
梅州市社保补缴单位或他人代办与个人办理的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梅州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作的的条件下才能补缴社保。
单位有实际用工未及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
广东社保一次性补缴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符合办理条件之一
1、企业未参保人员(237号文):2011年7月1日前曾与中央、省直和军队驻穗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原单位为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纳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
2、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193号文):原单位为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城镇集体企业,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3、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91号文):在1978年6月1日后离开中央、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身份是干部(含经县以上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干部,不包括单位自行聘用的干部)和固定工的人员(不包括原单位工作期间按规定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4、宗教教职人员(45号文):2012年2月前已年满60周岁且仍在我省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我省户籍宗教教职人员,可自愿按照属地原则,一次性缴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7号文):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企业,且离开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人员。(原企业是指1994年1月后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含参加省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中央、军队企业以及原改制破产的企业))。
1.《补缴社会保险费审批表》;
2.根据申请补缴的时间,提供相应时期的调函或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3.根据申请补缴的时间,提供相应时段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受理;
2.计算补缴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等;
3.复核;
4.开具《梅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交申请人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
5.缴费后申请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送回社保部门记账。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753-2263200
办理地点:梅州市新中路82号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2路、7路、15路、19路公交车到 剑英体育馆 公交站下步行130米。
2、乘坐公交1路、3路、17路公交车到 梅州市政府 公交站下步行390米。
3、乘坐公交9路、11路公交车到 公汽总站 公交站下步行490米。
4、乘坐公交8路、10路、14路公交车到 嘉应桥头 公交站下步行59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