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南宁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跟高考志愿库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3号),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将广西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发多少个月?
(一)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下的,发放标准为300元/月;
(二)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400元/月。
累计发放不超过6个月。
举个例子:小刘之前在南宁某企业工作,2021年6月辞职,他参加失业保险年限累计达到5年以上,如果小刘这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最多能领到400元×6个月=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