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的福利这对于职场宝妈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但对于生育津贴,很多宝妈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疑问?比如“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么算的?”“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多久可以领取?”小编整理了广西生育津贴标准每月多少钱(领取流程到账时间)??供职场宝妈参考!
广西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国家规定98天发放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因此,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98天的支付期限是按照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现我区的女职工生育增加产假50天属于地方奖励性产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的规定,参保女职工生育增加产假50天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由工作单位发放。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女职工顺产生育的,补助3000元,难产生育或多胞胎生育的,补助4000元。
女职工流产、引产费用补助
女职工怀孕后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引产),补助800元/次。孕期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引产的,补助1500元/次。孕期满七个月以上的,按顺产待遇补助3000元/次。
女职工放环、取环补贴
女职工产后一年内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绝经后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补助200元(放或取均限支付一次)。
因采取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长效避孕措施失败,进行再次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按女职工产后一年内放置宫内节育器标准,补助200元(限付一次)。
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贴
男职工未就业(无业或失业)配偶生育,最高补助不超过 2000 元/ 次。
已享受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待遇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的,不重复享受男职工未就业(无业或失业)配偶 生育医疗费用。
职工绝育费用补贴
职工实施绝育术的,补助1000元/次。
职工复通费用补助
职工实施复通术的(复通术须凭市、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补助1500元/次。
女职工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标准计发。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职工分娩前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1.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
2.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 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原工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标准低于职 工本人实际工资标准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确保产假期 间工资待遇不降低;生育津贴标准高于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标准的, 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调剂使用。
3.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用人单位女职工(包括在编人员及利用财政资金聘用的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后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支付。
居民生育待遇
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统筹地区门诊发生生育医疗费,按门诊医疗统筹规定支付;住院发生生育、产科并发症的医疗费按住院有关规定及比例报销。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